“我干技术的怎么调去搞审计? ”员工拒绝跨部门调岗被开除,法院怎么判?

2023-05-18 11:12:29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5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曾艺轩通讯员海法/文杨希/漫画)从技术部门到审计部门,这样的跨部门调岗员工可以说不吗?这类调岗是不是公司逼退员工的手段?

近日,海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遭遇拒绝跨部门调岗,员工被开除


(资料图片)

小李是厦门A公司的老员工,已经入职10多年了。不久前,公司领导突然找小李谈话:“小李,你也是公司老员工了,这回公司调整组织架构,请你配合,调整到审计部门。”

小李表示难以接受这样的跨部门调整,他回复说:“我干技术的怎么能调去审计部门呢?我愿意从装配制造部门调到零件部门,但是审计我真干不了啊!”

为此,公司派人找小李进行了至少三次谈话。最后,公司领导表示:“公司已经跟你谈了三次了,你必须服从安排!”

结果,小李并没有按公司要求到审计部门报到,最终被A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

争议跨部门调岗,是在逼退员工吗?

被公司开除后,小李以A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总体支持了小李的请求,裁决A公司应向小李支付双倍计算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其他。

劳动仲裁后,A公司、小李都对裁决不服,均起诉至海沧法院。

近日,海沧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展开激烈争辩。

A公司主张,公司对小李的调岗“属于企业用工自主权的范畴”,审计需要熟悉生产制造的人才,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小李主张,自己于2005年入职A公司,2016年与公司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约定调岗需与自己协商。A公司的岗位调整属于典型的以调岗为由逼退员工的手段,该行为缺乏必要性和合理性。

判决开除无依据,公司须二倍赔偿

海沧法院审理后认为,A公司的调岗,虽然属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正常环节,但是将小李从技术岗调配到审计岗并非必须,在装配制造部并未全部取消的情况下,部门内部的调岗或调岗至工作性质相近的零件厂是可能的,公司仅以岗位数量有限将劳动者调岗至与原工作内容相差较大的岗位,超出合理的用工自主权的范畴。

而且用人单位应对调岗的合理性负举证责任,本案中用人单位未证明调岗事宜已与小李协商一致,或该调整行为属于公司正常合理调岗的理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认定,A公司对小李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公司须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此案历经二审,最终二审维持上述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不能减损劳动者利益

法官说,在职场上,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现象比较普遍,也存在以调岗为由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况,这种行为引发了大量的劳动争议。

但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调整的合理性、正当性,用人单位行使的用工自主权的调岗行为必须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同时用人单位还对岗位或工作地点调整的合理性负有说明与举证的义务。

调岗意味着对原有劳动合同的变更,在没有双方合意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调岗行为,不能减损劳动者的利益。

在此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当遇到变相逼迫劳动者离职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计算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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