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警察故事·“老黄牛式”民警|陈苏苞:坚持做好“一件事”

2023-03-23 04:09:42 来源:二三里资讯

据金华公安:

人物名片

1986年,23岁的陈苏苞从浙江人民警察学校法学毕业,进入磐安县公安局工作。1996年,他成为法制科民警,自此在法制大队工作27年。从风华正茂到两鬓斑白,陈苏苞始终坚持“择一事而终一生”信念,在案卷和文字间“耕耘”8100余天,为磐安县公安局连续17年获评执法质量“省优”、“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奉献了自己的青春。


(资料图片)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陈苏苞先后荣评“全市优秀专兼职法制员”、“金华市公安机关孺子牛奖”等荣誉称号。

用“法”克难攻坚

陈苏苞虽毕业于法学,但进入公安法制部门工作,他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法律素养要求。为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陈苏苞利用业余时间再次自学法律,成功取得法律大学文凭。他晚间翻阅知名专家的论文及司法判例的习惯延续至今。

在法制实践中,陈苏苞也始终饱有一颗“学习”心态,不断向老同志学习,向上级公安法制部门求教,勤于向同级检察院、法院沟通, 用他的话说,“‘自身硬’才能打好执法这块‘铁’”。

2015年,磐安县局受理夏某故意损毁财物案。案件到达法制,能否追求夏某刑事责任无法定夺。陈苏苞认为可以以故意损毁财物罪追究夏某刑事责任。为了确定自己的判断,陈苏苞请教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检察院,后又将该案的基本事实及夏某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罪的系列观点、法律佐证写成报告,经人介绍递到华东政法大学刑事研究所。

华东政法大学对该报告十分感兴趣,组织32名专家开展案件现场剖析会,剖析会的结论是对夏某应以故意损毁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以华东政法大学刑事研究所之名出具法律意见书,陈苏苞书写的报告中的观点均被意见书采纳。最终,夏某也被磐安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损毁财物罪作出有罪判决,受害人袁某也追回了经济损失。

“在别人看来困难重重的任务,经他之手,总能难中取胜,这都要归功于他勤于钻研。”共事多年的俞新红印象中的陈苏苞,总能够摆脱‘标准答案’的束缚,用独特的思路解决执法问题。

从事法制工作26年,陈苏苞凭着丰富的法制经验和过硬的法律素养,累计代理行政诉讼100余起,无一败诉,助力磐安县局连续多年向检察院的报捕批捕率、移送起诉正确率实现100%,连续多年起诉案件的退查率为零。

陈苏苞说:“法制大队办理、审核的每一起案件都关系到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作为法制员,在法治的道路上必须有求索精神,让法律真正发挥惩戒坏人、保护好人的作用。”

用“法”化解信访积案

2022年,陈苏苞转到信访科,充分发挥自身“法制”优势,以打击促进信访事项的化解整治,减轻了全局信访维稳压力。

刚到信访科,陈苏苞步履不停奔走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路上,他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信访积案开展攻坚化解。

潘氏信访案件是2008年以来的信访积案,潘氏兄弟非法向各级信访部门上访,2020年,兄弟俩的母亲病逝,两兄弟到处宣扬此次为医疗事故,给医生及医生家属制造心理压力。

案发后,多部门召开协商会,对“两潘”追究刑事责任出现意见分歧。陈苏苞积极加入了打处“潘氏信访积案”中,他认为可以依法追究“两潘”的刑事责任。

为了证明自己的结论,60岁的陈苏苞投入案件材料分析中,调取67件信访件进行分析,对其在信访过程中涉案行为进行逐一研究,对其行为表现方式、危害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综合评判,对相关的司法解释进行认真的解读,得出可以依法对“两潘”追究刑事责任的报告,呈递领导。

案件得以扭转,“潘氏信访积案”工作专班成立,陈苏苞成为核心成员之一,和专班人员开展十余天的加班加点,基本形成案件证据链。多部门再次会商时,陈苏苞对专班意见详细讲解。

经过反复的沟通,公、检、法都认为可以依法对“潘氏”追究刑事责任。2022年10月,“潘氏”兄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一长达14年的信访积案被有效化解,同时这一案件的处置也有效减轻了辖区信访维稳压力。

“为了这个案子,他总是跑东跑西,加班已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有时候回到家里,他也一直坐着分析研究每一件信访件,就像着了迷一样,我喊他,他也听不见,真的是又气又心疼。”别人看见了成果,而唯有陈苏苞的妻子陈素霞看见了背后的付出,陈素霞说,陈苏苞在工作上很少有啃不下来的硬骨头,在他的眼里,个人的事情再大也是小事,工作的事情再小也是大事。

“做一件事容易,坚持做一件事却不容易,我热爱法律,希望在我退休前依然能用我的毕生所学做些实事。”抱着这样的初心,临近退休的陈苏苞依然“每一天都过得像打仗一样”,奔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步履不缓。正如他所说的:“一个人无论在什么岗位上,只要还在工作中,就要把这份工作当做事业一样对待。”作为业务骨干的陈苏苞面对新的任务总是最积极地参与,冲在队伍的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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